语言符号应用传播研究中心学术交流制度
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“语言符号应用传播研究中心”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,紧密跟踪前沿,扩展中心人员的学术视野,积极促进学术交流,提高中心科研人员的理论创新能力,同时提高中心的学术影响,实行以下学术交流制度:
1、中心鼓励、支持、要求中心成员广泛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,以拓展学术视野。
2、中心每月必需举行一次内部学术交流,校内的中心专、兼职研究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。
3、中心研究人员要求每年参加至少一次全国性学术会议。
4、中心须创造条件,至少每三年举办或合作举办一次全国性大型学术会议。
5、中心实行报告制度。建立每个季度一期的工作简报制度,内容包括:(1)重大学术活动报告,如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、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际性学术会议纪要、学校关于中心工作的重要决定、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;(2)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; (3)其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。
6、中心将中心成员参加学术交流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标准。
天津外国语大学语言符号应用传播研究中心
2012.06